轉介單位,請務必填寫『單位轉介單』。
本會於收件後進行審查評估,經審查通過認定確有救助需要者,予以提供補助;
惟申請資料不論審核補助資格通過與否,概不退件;請同意以上辦法者,再行提出申請。
申請方式: 線上申請 (需有Google帳戶)
表格下載:PDF WORD
單位轉介單:WOR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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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補助對象及說明
本會服務分為「急難救助」、「醫療補助」、「喪葬補助」,詳細說明如下:
◎ 急難救助
1. 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因遭逢變故,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。
2. 單親家庭或子女眾多,無法負擔生活支出,需助學援助者。
3. 列冊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者因遭受天災或意外事故,生活陷入困境者。
◎ 醫療援助
1. 因病或重傷需至醫院治療,醫療費用支付困難者。
2. 家中成員因臨時變故,需支出龐大醫療費用者。
◎ 喪葬補助
1. 家庭清寒者逢家庭成員往生而無力支付喪葬費用者。
2. 家中成員均年幼,無謀生能力,無法支付喪葬費用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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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補助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
1. 申請書(必附)。(本會表格下載:PDF WORD)
2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(記事勿省略)。
3. 列冊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證明。
4. 申請醫療補助者,請附上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乙份。
5. 申請喪葬補助者,請附上往生者之死亡證明書乙份。
6. 其他證明文件:重大傷病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、國稅局財力證明、天然災害證明等附件,如有請附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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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注意事項
1. 本會一年以申請補助一次為限,隔年若有需要,將視評估狀況而定(特殊急難狀況者除外)
2. 申請資料需詳實填寫,相關證明文件需備齊,證明文件如不完整者,本會將不予受理,且不再另行通知補件。
3. 本會將會進行電話、家庭訪視方式進行評估及瞭解,訪視過程中將會進行拍照作為後續業務執行,
如同意及願意配合者再行提出申請。
4. 本會將妥善保管申請人之資料,逾期後將予以銷毀,如同意本會蒐集及處理個人資料者再行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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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服務聯絡據點
會館資訊 |
連絡電話 |
傳真電話 |
服務地區 |
台北總會 |
(02)2389-1920 |
(02)2389-1910 |
全省(桃園及高雄區域委員會負責地區除外) |
桃園區域委員會 |
(03)335-1739 |
(03)335-9239 |
桃園、新竹、苗栗 |
高雄區域委員會 |
(07)361-0217 |
(07)360-0556 |
高雄、台南、屏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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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備妥資料後,請將資料以郵寄、傳真、線上申請方式提出申請。 |